Thursday, February 14, 2008

为什么我会写 Blog?



今天在<学海>的专题里看到一篇文章,标题为-- 《每个人都要有一个 blog ,纪录心情点滴
文章的一字一句主要是鼓励现在的七年级生投向与写 blog 为乐趣~

想当初,我刚开始第一次接触 blog 这个东西,是源于前辈<白雪不是公主> & <Rawangboy> 的 blog !
看了他们的 blog 后, 我觉得很好玩!因为可以记录身边所发生的无聊事情, 赌烂的时候可以便讲人家的坏话便偷笑,还可以另外附加照片...等等~
最重要是可以和一班 bloggers 分享及看他们给的无聊留言....

好了~说到我第一次写我的第一篇 blog...我就觉得好笑!
当初我的呕心沥血之作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,不过当时我写那时却像在考场上,想尽办法呕出一篇文章 (想到头都快爆裂了!)
过后有几天我都没更新过的blog,甚至有像放弃的念头!最后还是下不了手了,因为觉得建立一个blog 就像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一个家就要有那个责任,不然久久没去打理那个家会生蜘蛛网直到生茅草,过后就会沦落到被 Bandar Raya 赶出街的地步~

其实写 blog 不一定是要为了出名的,最重要是自己写得爽~
长时间内维持写 blog 这个 ''坏习惯'',时间久了就会越来越多人捧场!
到时不想在街上被认出来都假~ =__= ''

写 blog 也是有些后遗症:
1.在一些警纪状态下第一时间就是想到 blog !
2.有时变得有轻微的自闭症, 原因是无法脱离写blog的乐趣!
3.幽默感会大大增加~
4.突然间在吃饭的时候想到网友留给你的搞笑留言,会失控傻笑!反而外人会觉得你是个疯子!
5.如果有异性看过你的 blog 会加倍想认识你~


还有什么你患过的 ''各种奇怪博客后遗症'',欢迎你们提出来~

17 comments:

迷迭香 said...

哈哈...
没得上网的时候会很白痴的想大家会不会把我给忘了呢? :P

Anonymous said...

" 有异性知道你的 blog 后会想认识你。。"

这个。。我觉得不怎么正确咧。。哈哈!

said...

我也是跟着力口贝和白雪,“出道”的~

呵呵~
大家同辈
好说好说

*~店长~* said...

迷迭香 :哈哈~谁酱得空想你啊?=P

一只洋: 难道你得罪过人?@.@

恰 :哈哈~大家都是同道中人!因该互相支持才对嘛! XD

Anonymous said...

我有一次去逛街,被几个人认出来,真的是吓到够够力! |||
" 有异性知道你的 blog 后会想认识你。"
有吗?目前为止,怎么还没有人来想认识我!!呼~
原来你有看学海的喔,呵呵呵

ƒörèvër HL said...

哈哈!我也有看白雪的blog。。。和学海^^

酷龍天子 said...

哈哈..
我是BLOG的新手..
多多指教...

hudxuan said...

我是一位写部落的新手,以前写blog是为了给喜欢的歌手留言,但是渐渐的就开始将心情写在里面了^^

*~店长~* said...

米奇的秘密情人 :学海是我每个星期的精神粮食之一哦~ 呵呵!=D

Forever HL :可想而知,白雪的感染力挺大的~....还有'学海'!

酷龍天子 :哈哈~互相鼓励吧!

hudxuan :不错!希望你这本'心情日记'永远会被更新~

Anonymous said...

哈哈,没有想到。
其实blog不只是记录心情故事,还可以在有限的空间,做出无限的创意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嗯!现如今没有了blog,我相信我会死掉咯!整天都求神拜佛的保佑我的电脑千万别出差错。。呵呵。。

我中毒太深了。。

可是。。都没有什么单身的异性来更加认识我咧。。我的人格有问题了。。

呵呵。

文字君女 said...

连接你的文章,写了另外一篇。
http://wenzijunnu.blogspot.com/2008/02/blog-post_19.html

不喜欢我可以删除。

*~店长~* said...

~:*:白雪不是公主:*:~:哈哈~blog 可以做出无限的创意...就像白雪拍的搞笑短片!XD

小彭 :你中毒太深了!要以毒攻毒啊~如果长久没有写 blog,我的手指会打结!@.@

文字君女 :呵呵...我很喜欢~谢谢你的支持!

没人妖 said...

哈哈!有趣的问题~你好~阿妖驾到拜访

Kway said...

以前也是偷看白雪blog一派 =P
之前朋友刚好有blogspot我也玩麦一份咯^^

*~店长~* said...

没人妖部落格格 :你好~欢迎光临!^^

Kway :哦~你是偷看白雪blog一派 !我是光明正大看白雪blog一派的~ XD

Anonymous said...

uh... love this post :))